陕西省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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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被“双开”
文章来源:秦风网(陕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06-04-19 08:06  浏览次数:

  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在选拔任用干部及其他事项中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已查清。近日,省纪委决定并报省委批准,对张改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张改萍,女,汉族,研究生文化程度,生于1957年11月,曾任咸阳市渭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商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
  2005年10月25日,按照省纪委领导的指示,省纪委成立调查组,对群众反映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调查。随后,根据调查工作需要,省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对张改萍实施“两规”措施进行进一步审查;2006年1月15日,决定对其违纪问题立案查处。
  现已查明,张改萍在担任商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及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期间,在选拔任用干部及其他事项中,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06.9万元;在个人建房、住院及为其父办理丧事等事项中收受礼金18.05万元人民币、港币1000元;插手基建工程为亲友谋取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
  利用职权,收受贿赂。1999年10月,张改萍调任商州市长,先后担任商州市委书记、商州区委书记。她利用干部调整、选拔使用等机会,先后收受商州区教育局长陈新智、柞水县副县长(原商州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陈绪忠等28人贿赂共计101.9万元。其中,陈新智为了达到转任商州区教育局长的目的,先后三次送给张改萍贿赂共计38万元。陈在任区教育局长一年多的时间里,她利用调动教师等机会,收受巨额贿赂。省纪委调查组经初步核实部分问题后,将陈新智的有关问题移交商州市纪委深入调查处理。陈绪忠在商州区工作期间,为得到提拔使用,给张改萍行贿5万元。陈到柞水工作又收受巨额贿赂,已被商洛市纪委查清。目前,陈新智和陈绪忠已因涉嫌受贿罪被商洛市检察院依法逮捕。
  张改萍还利用职权指示有关部门为一个体老板办理楼房城建审批手续,并收受该个体老板贿赂5万元。违反规定,收受礼金。张改萍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在本人及亲属因病住院、为其父办理丧事、个人建房等事项中及逢年过节期间,收受下属所送18.05万元人民币和1000元港币。
  插手工程,为亲友谋取利益。张改萍利用职务的影响和便利,介绍其丈夫开办的公司向商州中心广场改造工程和312国道商州立交桥工程供应彩色地砖,并为其他亲友介绍承揽了商州中心广场彩灯、礼花灯的供应和安装工程,为他们谋取利益。
  调查中还查明,张改萍在商州工作后,理想信念淡薄,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痴迷于烧香拜佛,占卜问卦,以求神佛保佑其健康平安,官运亨通。张改萍为求得神佛保佑,以开发佛教旅游为名,专门请来外地寺庙僧侣来到商州区,张组织并参加“开光”、“灌顶”、“天供”等活动。同时,张还多次前往全国许多大寺院烧香拜佛,上供布施,花费达几十万元,丧失了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
  
  
  文章来源:(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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