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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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给予王道生、王长生、马怀礼开除公职处分
文章来源:秦风网(陕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04-11-19 15:19  浏览次数:

  陕西省建设厅近日作出决定,给予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王道生、原副主任王长生,陕西省建设机械车辆物资总公司原经理马怀礼开除公职处分。王道生、王长生、马怀礼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合谋挪用公款28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八十四条等条款,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判处王道生、马怀礼无期徒刑,判处王长生有期徒刑1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犯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贿赂罪,已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人员,依照本规定执行。”经研究:决定给予王道生、王长生、马怀礼开除公职处分。
  
  文章来源:(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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