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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轮正处级干部聘任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西安邮电大学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4-19 10:00  浏览次数:

  根据《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陕纪发〔2009〕17号)、《西安邮电大学第四轮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西邮党发〔2021〕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就本次拟任处级干部聘任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学校任职公示拟提拔任用的处级干部。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廉洁法规知识,涵盖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党内法规、有关廉洁从政的法规和文件、政纪条规、涉及廉政勤政方面的法律等。

  三、考试时间和要求
  1.考试时间:2022年4月22日(本周五) 15:00—17:00。
  2.考试地点:长安校区基础教学楼A226教室。
  3.考试方式:开卷考试。不得带手机、习题集等进入考场。
  4.考试成绩:根据《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要求:“任前廉政考试实行百分制。开卷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考试成绩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建议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


校纪委综合室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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