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其他干部党纪政务处分
正文:
商洛市委委员、洛南县委原副书记、洛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刘明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文章来源:秦风网(陕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6-03-01 16:08  浏览次数:

  日前,经商洛市委批准,商洛市纪委对商洛市委委员、洛南县委原副书记、洛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刘明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明智在任洛南县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利益,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商洛市纪委常委会议、商洛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并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明智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CopyRight© 中共西安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陕西省监委驻西安邮电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18号 邮编:710121
联系电话:029-88166061 技术支持:西安邮电大学信息中心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