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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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区总工会原主席李达球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3-09-04 14:55  浏览次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区总工会原主席
李达球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区总工会原主席李达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李达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收受巨额财物。
  李达球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达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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