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其他干部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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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文章来源:秦风网(陕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7-20 18:30  浏览次数: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忠玉简历
  张忠玉,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四川梓潼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
  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上学,获学士学位;
  1983年9月至1992年3月历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业余法律大学咸阳分部教师、专职副主任;
  1992年3月至1996年2月任永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96年2月至2006年1月历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审判员、告诉申诉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委会委员、民三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
  2006年1月至2009年11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9年11月至2019年2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县级);
  2019年2月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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