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勤俭节约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30 10:33  浏览次数: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祛除“五一”等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5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勤俭节约工作,重申如下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弛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不踏入高档娱乐场所;  

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公车私用;  

10、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部门。  

三、要按照《中共西安邮电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四、学校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凡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依规依纪查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8166191  

邮箱:jiwei@xupt.edu.cn  

 

 

中共西安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429日        



CopyRight© 中共西安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陕西省监委驻西安邮电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18号 邮编:710121
联系电话:029-88166061 技术支持:西安邮电大学信息中心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