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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纪委召开第三届十八次全委会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5 09:00  浏览次数:

10月21日下午,我校纪委在长安校区召开第三届十八次全委会,纪委书记孙冰红主持会议,全体纪委委员参加会议,纪委监察处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传达了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同志在部分省(市、区)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主题征文评选情况。    

孙冰红在学习中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后的又一部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问责条例》是从严治党的利器,是执纪监督的重要抓手,通过学习《问责条例》,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一是要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释放从严管党治党强烈政治信号。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守在前面,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把责任担当起来;四是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让管党治党责任更严更实。五是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要有责任担当,为本科教学水平审核评估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保证。孙冰红还指出,“四种形态”不仅是在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基础上,对纪委履职理念的准确阐述和纪检工作的方法和要求,更是一项政治性举措。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践行并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敢于监督,敢于负责,落实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努力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最后,孙冰红就开展依法治校,推进“一章八制”专项工作的整改工作、对各分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开展教育培训、扎实推进纪检监察综合信息平台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进行了安排,同时号召大家观看《永远在路上》大型电视专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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