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其他干部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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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张全录、原副主任左良利被双开
文章来源:秦风网(陕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5-08-07 08:56  浏览次数:

  8月6日,经中共铜川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张全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副主任左良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市纪委调查认定,张全录在任公积金中心主任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决策设立“小金库”2918828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购买豪华超标车辆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便利低价购买单位车库,在其他单位报销个人费用49600元;违反组织纪律,擅自出国(境),在其他单位报销个人费用;挪用公款577000元;收受贿赂243221元、贪污公款1497810.36元。
  左良利在任公积金中心核算科副科长、科长、副主任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参与单位私设“小金库”,并经手保管“小金库”资金1553820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品4万元;协助张全录伪造工程合同贪污公款49000元;贪污公款15373.16元。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市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张全录、左良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张全录、左良利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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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全录简历:
  张全录,男,汉族,1956年11月生,陕西宜君县人,大学学历。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8月至1984年2月,先后在宜君县计委、农机局、经委工作;
  1984年2月至1994年12月在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1994年12月至2004年9月先后任市体改委副主任、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2004年9月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2013年12月任公积金中心正县级调研员。
  左良利简历:
  左良利,男,汉族,1971年10月生,河南武陟人,在职研究生。1991年6月参加工作,200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6月至1994年8月在宜君县云梦中学任教;
  1994年8月至2004年10月在市房产管理局工作;
  2004年10月至2010年3月先后任市公积金中心核算科副科长、科长;
  2010年3月至2014年7月任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2014年7月被市人民政府免去公积金中心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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