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
正文:
山东省济南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鲁豫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6-07-28 10:00  浏览次数: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山东省济南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鲁豫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鲁豫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杨鲁豫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杨鲁豫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CopyRight© 中共西安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陕西省监委驻西安邮电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18号 邮编:710121
联系电话:029-88166061 技术支持:西安邮电大学信息中心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