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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邮电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西安邮电大学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5-04-20 18:00  浏览次数:

中共西安邮电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2015年4月17日校党委会审定通过 西邮党发〔2015〕14号印发)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明确要求。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安排部署上来,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一)落实“两个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具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全党同志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新形势下党所面临的“四大挑战”和“四种危险”,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项目标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以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历史担当,自觉履职尽责,不断把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二)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纪委的重大任务和职责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纪委的重要职责,是必须完成好的重大任务;同时又是推进“四个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党总支)要站在维护中央权威、遵守党章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学校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真正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落实“两个责任”是实现学校建成高水平邮电大学奋斗目标的现实要求

  把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邮电大学,是学校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使命。营造风清气正、公正廉明的良好环境,对实现学校建设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把握好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这个“关口”,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过硬的措施,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校园清廉、政治清明,营造重德务实、博学笃行、宽厚包容、民主和谐的氛围,为加快建设高水平邮电大学提供坚强保障。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

  落实好“两个责任”,知责是基础,定责是核心,履责是关键,问责是保障。学校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以及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学校各项中心工作。组织、宣传、统战、学工等部门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要求,切实承担好本单位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纠正、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学校纪委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一)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学校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学校发展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督促校内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履行好相关责任,并延伸到系、所、科室等基层组织,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3.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干部教育培养机制、选拔任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强化廉政审查把关,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4.深化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教风学风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及时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全校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广大教师内心有尺度,行为有准则,讲课有纪律。

  5.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领导和支持校纪委监察处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纠正,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6.深入推进源头治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深化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人文与科学并重的办学理念,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为基础,建立廉政风险识别、评估、预警、防控一体化的工作格局,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7.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遵循学校章程,建立和完善符合学校实际的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治校,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落实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等监督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会、校务会议事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班子每位成员作用。各学院要全面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将党内监督同党外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监督网络。

  加强校园民主管理,深入实施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完善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畅通民主渠道,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发挥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以及专家学者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加快学校科学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在分管范围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1.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坚持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学校领导班子副职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学校领导班子副职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切实加强检查督促。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形成责任传导机制。

  4.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完善信访机制,健全校领导来访接待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或回应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5.当好廉政表率。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副职根据工作分工,承担其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知责尽责,切实负起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

  四、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1.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向学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学校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和工作纪律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纪律,严肃查处纪律松弛现象和违反党纪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学校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及陕西省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查处、通报违纪违规行为,继续巩固好、发展好学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4.抓好廉政宣传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切实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5.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好用、管用为核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清理、制定和修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各项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形成符合高等教育实际、具有我校特色、科学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6.突出监督与问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基建项目、招生录取、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干部人事、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各单位及党员干部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督促整改。对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7.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有效查处惩治机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部门同时报告制度。

  五、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措施

  1.“两个责任”报告制度。学校党委每年将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省委高教工委,并将其作为党委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纪委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和省委高教纪工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校内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2.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年度考核与述职述廉工作,党委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要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干部及相关代表民主评议。校内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年终述职述廉要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民主评议。把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3.廉政谈话制度。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与校领导班子成员,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纪委约谈制度。制定并实施《纪委书记约谈办法》,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时,对发现问题较多、师生来信来访反映强烈、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者,由纪委约谈相关单位领导干部,听取主体责任落实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5.专项检查制度。修订《西安邮电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西安邮电大学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办法》、《西安邮电大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每年年初,由学校领导带队,对各校内党委(党总支)、各单位上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6.签字背书制度。学校党委、纪委和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责任落实。

  7.严格责任追究。对各级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违反或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致使本单位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进行责任倒查,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责任追究。

  8.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聚焦中心任务,集中精力严党纪、抓监督、反腐败。充分发挥校纪委委员、校内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两支队伍的作用,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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