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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邮电大学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试行)
文章来源:西安邮电大学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2-12-24 18:00  浏览次数:

中共西安邮电大学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试行)

(2012年12月21日校党委会审定通过 西邮党字〔2012〕41号印发)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校园、绿色校园、文明校园。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纪工委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级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意义。要在全校范围内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二、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形式,在校园内形成崇尚廉洁、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促使全校师生形成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的氛围。

  三、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四、各单位、各部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等高消费娱乐活动或节日庆典、拜年活动。

  五、节庆期间的各种活动、安排要坚持节约、俭朴、务实的原则,严禁借各种名义到风景名胜区或者高消费场所举办各类活动;严禁借过节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严禁借欢度节日之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迷信和邪教组织活动。

  六、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邀请的高消费娱乐活动;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七、全校教职员工不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也不得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不准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

  八、校内各种公务接待活动,要坚持有利工作、热情周到、从简节约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不互相攀比。

  九、校内办公要精简文件、简报;充分发挥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作用,提倡充分使用网络信息资源,尽量减少使用纸质材料;提倡节约用纸、墨盒等耗材,控制文件印刷数量,各类文件尽量采用双面印制,对使用过的复印纸进行再利用,减少纸张消耗。

  十、全校各职能部门、各单位要树立资源共享的理念,利用各种渠道提高学校各种资源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

  十一、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节约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用水意识,自觉珍惜能源,自觉遵守节约用电、用水制度,切实保证用电、用水量控制到最低。

  十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对所管辖部门和工作人员执行本规定负有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要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三、各单位要规范决策程序,对涉及本单位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必须广泛听取意见,进行技术咨询、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防止和杜绝因决策不当、决策失误、重复建设等造成的浪费;建立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决策失误和工作失职、渎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十四、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校内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财务收支预算,不得随意减少预算收入或随意增加支出,坚决制止突击花钱的现象。财务、审计部门要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监控,确保预算资金使用的效益,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十五、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尽量降低会议成本。校内召开的各种会议要坚持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能在校内召开的会议尽量不在校外开,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

  十六、校纪委要协助校党委和行政做好贯彻落实本规定的工作,经常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七、本规定由中共西安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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