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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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文章来源:秦风网(陕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2-28 15:30  浏览次数:

  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铜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志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私自携带、阅读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书刊,对抗组织审查,伪造、转移、隐匿证据,串供、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有关规定配备、使用公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排等方面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违反工作纪律,对铜川市扫黑除恶工作不负责任,贯彻执行、部署落实中央、省委督导组反馈意见不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伪造身份证件犯罪。
  李志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逃避监督,看似小心谨慎、实则胆大妄为,看似遵规守纪、实则践踏法纪,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卖官鬻爵、明码标价,插手工程、借机敛财,严重破坏亲清政商关系、败坏一方政治生态。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志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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