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其他干部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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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刘汉兴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文章来源:秦风网(陕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13 14:29  浏览次数:

  日前,经中共榆林市委批准,榆林市纪委监委对榆林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刘汉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汉兴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公务车辆;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补助,违规入股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刘汉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金钱观严重扭曲,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榆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汉兴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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