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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处级干部聘任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9 09:2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对拟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教育,增强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和法纪观念,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陕纪发〔2009〕17号)、《西安邮电大学处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西邮党发〔2017〕13号)和《西安邮电大学第三轮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西邮党发〔2017〕18号)的规定,现就处级干部聘任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学校已任职公示拟提拔任用的副处级领导干部。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廉洁法规知识,涵盖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党内法规、有关廉洁从政的法规和文件、政纪条规、涉及廉政勤政方面的法律等。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2017年11月14日10:00—12:00 

2.考试地点:长安校区东区教师发展中心 

3.考试方式:开卷考试 

4.根据《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要求:“任前廉政考试实行百分制,开卷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考试成绩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建议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 

西安邮电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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